行政调解协议书模板是行政机关主持调解纠纷时形成的书面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效力,需包含当事人信息、纠纷概述、协议条款及履行方式等核心要素,其核心价值在于通过非诉讼途径高效化解矛盾。以下从结构、内容和应用三方面展开:
-
标准模板结构
模板通常以“行调字〔年份〕编号”开头,明确记载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姓名、住址、单位等基本信息,并简要概括纠纷事实。协议主体需分条列明双方达成的一致意见(如赔偿金额、履行方式等),并注明生效条件(签字盖章)及一式多份的存档要求。部分模板会附加“调解终止告知书”条款,指引未达成协议时的法律救济途径。 -
关键内容要求
协议条款需具体可执行,例如明确履行期限、地点及违约责任。例如,“乙方需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甲方赔偿金5万元至指定账户,逾期每日按0.05%计违约金”。同时需体现自愿性原则,避免强制表述,并预留行政机关盖章和调解员签字栏位。 -
实践应用提示
使用模板时应注意三点:一是确保当事人信息完整且与身份证件一致;二是纠纷描述需客观,避免主观推断;三是协议条款需与调解笔录一致,避免歧义。若涉及多方纠纷,可增加“第三人”信息栏,并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行政调解协议书模板的规范使用能提升调解效率,但需注意协议生效后具有法律约束力,修改需经各方协商一致。建议结合具体纠纷类型补充条款,必要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