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票行程单通常只能打印一次,这是国家规定的统一标准。若遗失或需补打,部分航空公司或购票平台可能提供替代方案(如预订证明或电子发票),但无法重复打印原始行程单。以下是关键要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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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规则与时效
行程单采用“一人一票”制,凭身份证等证件在航班起飞前或起飞后7天内打印(部分航司延长至30天)。未使用的机票可在一年有效期内打印,但已打印过的行程单无法二次操作。若遇退改签,需交回原行程单才能办理手续。 -
遗失处理方案
若行程单丢失,可联系购票平台或航空公司开具预订证明或电子发票(如积分票等特殊票种)。但需注意:此类凭证能否报销取决于公司财务制度,部分机构仅认可原始行程单。 -
获取渠道差异
- 机场柜台:仅限未打印过的行程单,且需符合航司时效规定。
- OTA平台:通常提供邮寄服务(需自付邮费),但无法重复打印已寄出的原件。
- 电子行程单:部分航司支持邮箱发送电子版,法律效力与纸质版相同。
- 操作失误例外
极少数情况下,因系统错误导致行程单被误打印(如他人冒用),需通过航司客服核查处理,但不保证能补打。
提示:行程单是报销的重要凭证,建议打印后妥善保管。若需替代方案,务必提前与报销单位确认认可范围,避免后续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