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起,国内机票报销凭证迎来重大变革:电子行程单(即发票)成为唯一有效凭证,纸质行程单逐步退出历史舞台。 这一政策简化了报销流程,实现无纸化操作,同时明确增值税抵扣规则,企业财务处理效率显著提升。以下是关键要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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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行程单的法律效力
电子行程单由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民航局联合推行,具备与纸质凭证同等的报销效力。其包含票价、税费、购买方信息等完整数据,可直接作为财务入账依据,无需额外补充材料。过渡期内(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纸质行程单仍可并行使用,但不可重复开具。 -
开具与获取方式
旅客需在行程结束后180天内,通过航空公司官网、APP或客服申请电子行程单,系统将自动推送至邮箱或税务数字账户。国际及港澳台航线暂不支持此服务。企业财务可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inv-veri.chinatax.gov.cn)核验真伪,并直接勾选抵扣进项税额。 -
企业财务处理优化
一般纳税人凭电子行程单注明的增值税税额抵扣,无需手工换算。红冲流程线上化,错误填写可即时申请换开。电子凭证支持自动归档,符合《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通知》要求,大幅降低存储成本。 -
常见误区澄清
第三方平台提供的“全额发票”若服务类型为经纪代理(税率6%),需与行程信息配套使用;纯电子发票需确认是否含行程单核心字段(如航班号、身份证信息)。保险费不包含在报销总额内,需单独列示。
提示: 2025年9月30日后,纸质行程单将全面停用,建议企业提前升级财务系统适配电子化流程,个人用户注意保存电子凭证备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