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机牌丢失后, 仅凭行程单即可报销 ,无需登机牌。以下是具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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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机牌的报销限制
登机牌仅用于登机、行李提取和出站验证, 不能作为报销凭证 。无论电子版还是纸质版,均不具备报销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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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程单作为报销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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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需在航班起飞前或起飞后7天内,通过机票销售地或机场电子客票服务柜台领取,且不可重复打印、遗失不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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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 :若行程单遗失,可凭有效证件到机场补办,或通过航空公司网站重新打印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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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若单位要求同时提供登机牌,可凭保存的登机牌图样重新打印,但需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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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机牌本身无价格信息,无法替代行程单的报销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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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单位可能接受电子行程单与登机牌组合,但需以实际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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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登机牌丢失不影响报销,仅需行程单即可。建议优先通过官方渠道获取行程单,并妥善保管以备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