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职称体系主要分为 四个等级 ,具体划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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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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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级 :技术员、医士、律师助理、经济员、三级教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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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级 :助理工程师、助理经济师、医师、四级律师、助教、二级教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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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 包含工程师、讲师、主治医师、三级律师、经济师、一级教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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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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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高级 :高级工程师、副教授、副研究员、副主任医师、二级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教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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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高级 :正高级工程师、教授、研究员、主任医师、一级律师、正高级教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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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说明
- 部分系列(如中小学教师、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11个系列)原不设正高级,2017年起统一增设正高级职称。
补充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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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系列共27个,涵盖教育、卫生、工程、经济、科研等多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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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流程包括条件审核、材料提交、公示等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