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往户籍地残联申请
失能老人申请残疾证的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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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张近期两寸免冠白底彩照到户籍地县级残联提出申请。若居住地残联提供上门评定服务,可咨询当地残联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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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
县级残联工作人员核对材料真实性,若发现虚假信息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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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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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评定 :对残疾特征明显的申请人,县级残联可填写评定表并组织3人联合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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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机构评定 :其他难以直接认定的申请人需到指定医院或医疗机构进行专业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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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审与发证
县级残联理事长进行初审,通过后由户籍地残联审核并邮寄残疾证(需自费)。
二、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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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身份证、户口簿、3张2寸免冠白底彩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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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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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或暂住证(非户籍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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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出具的残疾评定报告(部分流程可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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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办理时效
- 完整流程通常需15个工作日,具体时间因地区而异。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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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力标准 :双目矫正视力均小于0.3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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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标准 :包括双耳平均听力阈值、言语障碍等(需结合医疗机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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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申办 :换领第二代证时,仅需提供旧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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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区申请 :建议在户籍地办理,特殊情况可咨询居住地残联。
五、特别服务
部分地区(如眉山市彭山区)为失能老人提供现场指导服务,可提前电话咨询当地残联(如0531-86158918)了解具体安排。办理时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确保信息真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