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能人员认定标准主要依据日常生活活动能力(ADL)评估,结合国际通行标准及我国相关法规,分为轻度、中度和重度三个等级。具体标准如下:
一、核心评估指标
以 吃饭、穿衣、上下床、上厕所、室内走动、洗澡 这6项基本生活活动为基准,根据无法独立完成的项目数量划分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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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度失能 :1-2项无法独立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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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度失能 :3-4项无法独立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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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失能 :5-6项无法独立完成
二、补充评估维度
部分标准结合认知能力、感知觉与沟通能力等指标,形成综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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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级(基本正常) :所有能力均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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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级(轻度失能) :ADL中1项异常,其他能力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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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级(中度失能) :ADL中2项异常,其他能力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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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级(重度失能) :ADL中3-5项异常,其他能力正常
三、地区差异与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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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部分省份(如安徽)采用“1-3项失能”作为半失能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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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支持 :失能人员可申请居家照护、机构托养等补助,例如南昌市重度失能补助每月不低于600元
四、认定流程
需提供医疗机构或康复机构出具的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通过街道卫生社区服务中心等渠道办理。
总结 :失能认定以ADL为核心,结合多维度评估,具体标准因地区和保险政策略有差异,建议通过官方渠道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