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长春市职称评审结果已正式公示,涵盖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等多个领域。本次评审严格依据《关于做好全省2023年职称制度改革和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3〕8号)要求,经个人报名、单位审核、专家评审等环节,拟通过人员名单已公布,并接受社会监督。
评审流程及标准
- 报名与审核:申报人需提交个人材料,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核。
- 专家评审:评审委员会对材料进行盲评,确保公平公正。
- 答辩与评议: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需参加答辩,最终由评审例会综合评议确定结果。
- 公示与监督:评审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透明度。
社会监督与异议处理
公示期间,如对拟通过人员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反映。反映情况需实事求是,并提供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匿名或线索不清的举报不予受理,对诬告陷害者将严肃查处。
提示
公示期为2023年9月1日至9月7日,公众可关注长春市相关部门网站获取更多详情。若需进一步了解职称评审政策,请参考吉林省人社厅发布的相关通知。
通过本次评审,长春市进一步完善了职称评价机制,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