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考进面比例根据招录计划和职位类型确定,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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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机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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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录计划2名以下: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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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录计划3名以上: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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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等职位按上述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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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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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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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足比例时按实际人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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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属监狱系统
- 人民警察职位:招录计划3名以上按1:3,不足按实际人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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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类岗位
- 按1:5确定面试对象,需体能测评的按1:5确定体能测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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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市级以下机关单位
- 比例由各市在公告中明确。
说明 :不同年份或特殊岗位(如基层服务类)可能存在调整,具体以当年考试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