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于1985年1月21日正式出台,历经多次修订与修正,最新一次修改于2024年6月28日通过,并于同年7月1日施行。 作为我国会计工作的基础性法律,其核心始终围绕规范会计行为、保障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并随着经济发展不断强化监督力度与违法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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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首次立法
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首部《会计法》,确立了会计核算、监督的基本框架,标志着我国会计工作步入法治化轨道。 -
1999年全面修订
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法律进行系统性修订,强化单位负责人责任,明确会计人员职权,并于2000年7月1日生效,成为后续版本的基础文本。 -
动态修正适应时代需求
- 1993年首次修正,引入会计电算化规定;
- 2017年调整从业资格要求;
- 2024年新增会计信息化条款,提高罚款标准至最高500万元,并首次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写入总则。
提示:现行法律融合了数字化转型与严格监管的双重要求,企业需重点关注数据合规与内部监督机制建设,避免触碰财务造假等高压线。会计人员应定期学习更新法规,以专业能力守护职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