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于 1985年 颁布。具体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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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颁布时间
该法于1985年1月21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确立了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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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修订情况
自1985年颁布以来,该法共经历三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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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12月29日第一次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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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10月31日第二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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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8日第三次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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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法的原始颁布时间为1985年,后续修订旨在完善会计制度与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于 1985年 颁布。具体信息如下:
首次颁布时间
该法于1985年1月21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确立了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后续修订情况
自1985年颁布以来,该法共经历三次修订:
1993年12月29日第一次修正;
1999年10月31日第二次修订;
2024年6月28日第三次修正。
会计法的原始颁布时间为1985年,后续修订旨在完善会计制度与规范。
我国首部《会计法 》颁布于1985年1月21日 ,同年5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新中国会计法治化的里程碑 ,确立了会计工作的基本规范,并为后续多次修订奠定框架。其核心亮点包括:统一全国会计制度 、明确单位负责人会计责任 、构建“三位一体”监督体系 ,至今仍是会计领域的最高法律准则。 立法背景与意义 改革开放初期,经济秩序亟待规范
会计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制定的。它是中国会计领域的基本法律,明确了会计核算、监督、档案管理等方面的法律要求,为规范经济活动、维护市场秩序提供了法律依据。 具体部门职责 财政部门 :负责制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并对会计工作进行监督。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负责对单位执行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其他相关部门 :如审计、税务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部门是 国务院财政部 ,具体信息如下: 制定部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官方文件,该准则由国务院财政部制定并颁布。 发布与实施 首次发布时间为2006年2月15日,以财政部令第33号形式公布; 自200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其他相关准则 国家审计准则由审计署制定(2010年9月1日发布); 企业内部控制准则由***发布。 总结
会计法属于会计法规体系中的最高层次,具体分类如下: 会计法规体系结构 我国会计法规按层次分为三个层级: 会计法律 :包括《会计法》在内的法律文件; 其他会计法规 :如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等。 会计法的法律属性 《会计法》属于 会计法律 ,是会计法律制度的核心组成部分; 它高于会计行政法规(如财政部令等),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 与其他会计法规的区别 会计行政法规
企业会计制度颁布时间:2000年12月29日 。 企业会计制度的背景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00年12月29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制度》。 企业会计制度的主要内容 《企业会计制度》对会计科目、会计报表进行了规范,还对会计要素、非货币**易、外币业务、会计调整、或有事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根据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会计法具体办法的制定部门如下: 国务院财政部门 负责制定并公布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这是会计工作的基础规范。 国务院有关部门 对于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有特殊要求的行业,可依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制定具体办法或补充规定,需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军队系统 军队实施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制定,但需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总结
新中国第一部《会计法 》于1985年1月21日由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并于同年5月1日正式施行 ,标志着我国会计工作步入法治化轨道。该法共6章31条,确立了会计在经济管理中的核心地位,为后续多次修订奠定了框架基础。 立法背景与意义 改革开放初期,为整顿“十年动乱”后混乱的会计秩序,财政部于1979年启动起草工作,历时6年完成立法。该法首次以法律形式规范会计核算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具体信息如下: 实施时间与修订背景 新会计法于2024年6月28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修改决定,明确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旨在强化财会监督、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修订形式与内容特点 采用“修改决定+重新公布法律文本”的形式。修改内容自新施行日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自1985年颁布以来,共经历了3次修订,具体如下: 1993年第一次修正 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修正案,主要更新了会计核算、监督等部分内容,以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 1999年第二次修订 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会计法进行全面修订,强化了“会计资料真实、完整”的核心要求,并明确会计管理权限与责任主体。 2024年最新修订
会计人员工作规则最初由财政部于 1984年4月24日 颁布,具体信息如下: 颁布时间与生效日期 颁布时间 :1984年4月24日 生效日期 :1984年7月1日 失效日期 :1996年6月17日。 修订与替代 该规则于1993年后因会计制度改革被《会计基础工作规范》(1996年6月17日发布)废止。 核心目的 规则旨在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明确会计人员职责,规范核算与监督流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具体信息如下: 制定机构 该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职责范围。 实施与配套规定 国务院财政部门负责制定并公布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国务院其他部门可依据本法制定行业特殊会计规定,需报财政部审核批准。 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立法体系,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制定基本法律
会计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 会计法作为调整会计关系、规范会计行为的基本法律,其制定主体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这符合我国法律体系中基本法律的制定权限,即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制定。 法律效力层级 :会计法属于基本法律,其法律效力层级高,是其他会计法规的立法基础和依据。其制定主体必须具有相应的权威性和立法能力。 立法程序 :会计法的制定需要经过严格的立法程序,包括提案、审议
损益类十七个会计科目是核算企业当期利润的核心科目,涵盖收入、费用及直接计入利润的利得与损失,其期末余额需转入“本年利润”账户。 关键亮点包括:收入类科目驱动盈利 (如主营业务收入、投资收益),费用类科目反映经营成本 (如销售费用、所得税费用),以及特殊调整项 (如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以下是具体分类与解析: 收入类科目 : 主营业务收入
损益类科目口诀主要分为以下两种常见版本,结合权威信息源整理如下: 一、主流口诀版本 三收三费所得税 三收 :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 三费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所得税 :所得税费用 两成五益外加减 两成 :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 两益 :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外 :营业外支出 加/减 :营业税金及附加(加)、资产减值损失(减)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