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通过实名提交书面申诉材料解决,需在公示期内实名提交,提供详实证据,异议处理部门在收到申请后的7至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
首先需在相应平台查询确认争议信息,确定申诉范围,如“信用中国”公示平台的异议适用信息错误、遗漏或超期公示等问题,招投标项目则针对中标结果。申诉时需通过官网或指定渠道提交材料,如个人信息、行政决定书、官网截图等,所有提交内容须真实完整。不同平台的流程略有差异,材料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异议申诉承诺书、行政文件或截图佐证,需加盖公章或手写签名确认身份。提交材料后,异议受理部门会在7至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核实,如材料不全会通知补正。核实通过后,相关机构将联系责任主体二次核查,若确认异议成立则更正信息并反馈结果,否则说明不采纳的理由。申诉全程保持通讯畅通,留意进展短信或平台进度查询入口,利用唯一查询码跟踪处理状态。若遇系统操作问题可联系官方客服,不同部门咨询通道请以具体平台指引为准。注意把握公示期内申诉的时效性,确保材料规范性,充分准备证据链以提高申诉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