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赋分制并非全国统一实行,而是根据不同省份的高考模式和政策而有所差异。目前,新高考改革主要分为“3+3”和“3+1+2”两种模式,这两种模式下,等级赋分制的适用范围和规则有所不同。
1. 3+3模式下的赋分制
在“3+3”模式下,语数外三门必考科目以原始分计入成绩,而选考科目则采用等级赋分制。考生需从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6门科目中选择3门,这3门选考科目的成绩将根据考生在全省的排名划分为不同等级,再进行赋分。例如,浙江省在“3+3”模式下,技术学科也被纳入选考范围,总计7选3。
2. 3+1+2模式下的赋分制
“3+1+2”模式则有所不同。语数外三门必考科目仍以原始分计入,但物理和历史两门科目作为“首选科目”,必须选择一门,并以原始分计入成绩。而剩余的4门科目(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考生需选择2门,这2门科目采用等级赋分制。
3. 等级赋分制的目的
等级赋分制的引入旨在解决不同学科之间试题难度、考查角度差异导致的原始分直接相加的不公平问题。通过依据考生排名进行赋分,可以平衡学科间的难度差异,从而更加公平地反映学生的真实水平。
总结
高考赋分制并非全国统一,而是根据不同省份的新高考模式和政策实施。无论是“3+3”还是“3+1+2”模式,赋分制都旨在提高高考选考科目的公平性和科学性。对于考生和家长来说,了解所在省份的具体政策至关重要,以便更好地规划选科和备考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