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评分设置规定需遵循科学性、合规性和可操作性原则,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分标准设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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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晰明确 :细化具体指标,避免主观表述,确保评审人员可准确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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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公正 :基于客观事实,减少人为干预,确保评分结果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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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合理 :根据项目需求分配权重,突出关键指标(如技术、商务、价格)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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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调整 :根据项目特点和市场变化灵活调整评分标准。
二、评分维度与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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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分 (通常占40-50%)
- 包含技术方案可行性、平台技术规格、系统性能指标等,采用量化评分(如完全响应得满分,每偏离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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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分 (通常占30-40%)
- 涵盖财务状况、类似项目业绩、服务响应能力等,注重综合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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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部分 (通常占10-20%)
- 价格合理性占主导,但需结合项目特性(如货物价格占比≥30%,服务价格占比≥10%)。
三、合规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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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需符合《财政部》等法规,禁止设置违法违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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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分值比例需在规定的10%-60%范围内。
四、操作性与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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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应具有可实施性,评委能独立评分并解释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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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公示评分细则,避免歧义,确保招标过程公开透明。
五、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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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品牌投标:若提供相同产品,仅计一家投标人得分,得分相同则随机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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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产品确定:非单一产品采购需明确技术构成和产品价格比重。
通过以上规范,可确保招标文件评分的公正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提升采购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