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到即发、应发尽发
2025年执行款到账的最新规定如下:
- 执行款到账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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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款到银行后,一般在 三十日内 会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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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在收到执行款后,必须在 30日内 支付给申请执行人。
- 执行款发放原则 :
- 坚持“即到即发、应发尽发”原则,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
- 执行款核算与费用结算 :
- 执行人员应当在收到财务部门执行款到账通知之日起 三十日内 ,完成执行款的核算、执行费用的结算、通知申请执行人领取和执行款发放等工作。
- 特殊情况下的延缓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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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经执行局局长或主管院领导批准后,可以延缓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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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进行案款分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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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因另案诉讼、执行或涉嫌犯罪等原因导致执行款被保全或冻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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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经通知未领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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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被依法中止或者暂缓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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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延缓发放执行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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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情形消失后,执行人员应当在十日内完成执行款的发放。
- 执行款支付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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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发放执行款,一般应当采取转账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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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款应当发放给申请执行人,确需发放给申请执行人以外的单位或个人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但依法应当退还给交款人的除外。
- 通知与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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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院应当在执行款到账后 五日内 通知申请执行人办理取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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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延期划付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书面说明原因并报主管院领导审查批准。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执行款的及时、准确和公正发放,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议相关当事人及时与执行法院联系,了解具体的执行款发放进度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