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气代煤补贴政策通过设备购置补贴、用气价格补贴、管线建设补助等多维度支持,最高每户可享2700元设备补贴和1200立方米气价优惠,旨在推动农村清洁取暖,减少燃煤污染。
- 设备补贴:燃气壁挂炉等设备安装费用的70%由政府承担,每户补贴上限2700元,省与市县各分担一半,剩余部分由用户支付。
- 用气优惠:采暖季每立方米气补贴1元,年最高补贴1200立方米,连续3年,省、市、县按比例分摊。部分区域(如唐山旅游岛)额外叠加阶梯补贴,月用气超100立方米可再获100元/月奖励。
- 管线支持:村内入户管线建设户均补助4000元,省级财政承担1000元,市县配套3000元,降低用户改造负担。
- 特殊群体保障:农村学校、卫生所等公益场所参照农户标准补贴,企事业单位燃煤锅炉改造可获10万元/蒸吨奖补。
- 动态调整机制:逾期未改造用户将失去补贴资格,部分地区(如武强县)要求用户自主申报用气量并公示审核,确保补贴精准发放。
提示:政策细节可能因市县差异调整,建议通过属地燃气公司或政府平台核实最新标准,同时注意安全用气规范,避免因违规操作影响补贴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