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燃气取暖补贴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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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清洁取暖设备以旧换新补贴:
- 活动时间:持续到2024年12月31日。
- 补贴对象:燃气壁挂炉、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等农村清洁取暖设备。
- 补贴标准:
- 购买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设备,补贴销售价格的20%。
- 购买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设备,补贴销售价格的15%。
- 其他热交换产品,补贴销售价格的15%。
- 每人每类设备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 参与方式:登录云闪付APP完成身份认证,进入“家电焕新潮”页面领取优惠券,然后到商家出示优惠券购买新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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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暖期用气补贴:
- 补贴标准:1元/立方米,每户每年最高补贴气量1200立方米,补贴政策及标准暂定3年。
- 补贴发放:根据实际用气量进行补助,每采暖季最高补助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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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购置补贴:
- 补贴标准:按燃气设备购置安装投资的70%给予补贴,每户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2700元。
- 补贴资金:由省和市县各承担1/2,其余由用户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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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政策补贴:
- “气代煤”用户不再执行阶梯气价。
- 建设村内入户管线户均4000元投资补助,由省承担1000元,市县承担3000元。
- 支持建设储气设施,具体补贴标准由市、县商储气企业确定。
这些政策旨在推广清洁能源的使用,减少大气污染,保障居民温暖过冬。具体政策细节和执行时间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和年份有所调整,建议居民及时关注当地政府发布的最新政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