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茂名市最低工资标准为全日制劳动者1750元/月,非全日制劳动者17.4元/小时,新标准自3月1日起执行,旨在保障劳动者权益并适应经济发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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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调整背景与依据
茂名市根据广东省政府《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的通知》(粤府函〔2025〕23号),将原标准从1620元/月提升至1750元/月,小时标准从16.1元调整至17.4元。此次调整结合地方经济水平,强化对劳动者基本收入的保障。 -
适用范围与执行细则
标准适用于所有用人单位,但需注意:剔除加班工资、特殊岗位津贴及法定福利后,实际支付工资不得低于最低标准。例如,夜班津贴或高温补贴不计入最低工资组成部分。 -
劳动者权益保护措施
茂名市明确要求加强监督检查,鼓励劳动者通过投诉举报**。若企业未达标,劳动者可向人社部门反映,确保政策落地。 -
与其他城市对比
茂名执行广东省四类标准(全省最低档),与韶关、云浮等地相同,但低于珠三角二类标准(2080元/月),反映区域经济差异化的合理设计。
提示:劳动者可通过茂名市人社局官网或服务热线(0668-12345)查询政策细节,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