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检察院纪检组长的职责是监督促进省检察院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同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具体包括监督领导班子遵守**党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及受理对省检察院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
主要职责
- 监督与问责:监督省检察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违反党纪的案件进行审查,并对不履行职责的领导干部提出问责建议。
- 案件审查:负责审查省检察院管理的领导班子成员和处级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必要时可直接审查科级以下干部的违纪案件。
- 廉政教育:推动省检察院开展廉政教育,监督领导班子和公职人员依法履职、廉洁从政。
- 申诉与复审:受理对省检察院党组织和党员的申诉,以及对纪检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
监督范围
纪检组长不仅监督省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还覆盖处级及以下公职人员。重点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违法案件,同时维护宪法法律,确保公职人员依法履职、廉洁从政。
总结
安徽省检察院纪检组长作为省纪委监委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推动省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职责。通过强化监督、严肃问责,纪检组长在维护党内纪律、促进依法履职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