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语言教学法的主要流派可分为以下五类,涵盖教学目标、方法及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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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法-翻译法(传统法)
- 特点 :以语法为核心,通过翻译练习(母语→外语,外语→母语)教授语言知识,注重书面语和经典文本。 - 代表 :奥伦多夫(18世纪末),代表人物包括贝立兹、古安等。 - 理论基础 :历史比较语言学、官能心理学或联想心理学,强调系统性语法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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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法(改革法/自然法)
- 特点 :主张完全用目标语教学,避免使用母语,通过直观材料(如图片、实物)培养口语能力。 - 代表 :贝立兹、古安、帕莫·艾盖尔特等。 - 理论基础 :联结主义心理学,强调语言与客观事物的直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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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法(结构法/句型法)
- 特点 :以听说训练为主,通过对话、模仿和句型操练提高语言运用能力,强调语音、语调及语境。 - 代表 :弗里斯、拉多等。 - 理论基础 :行为主义心理学,侧重语言输入与输出的条件反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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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听法(集体结构法)
- 特点 :结合语言展示与感知训练,培养听、说、读、写综合能力,强调情景化教学。 - 理论基础 :结构主义语言学与行为主义心理学,注重语言规则的系统化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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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际法(功能派)
- 特点 :以任务为中心,通过真实交际活动(如合作、解决问题)发展语言能力,强调语言的实际功能。 - 代表 :斯蒂芬·克拉申等。 - 理论基础 :功能主义语言学,关注语言在社会互动中的使用。
总结 :各流派在教学内容、方法及侧重点上存在差异,但现代教学常融合多种方法以适应多样化学习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