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学校不按规定放三天假属于违法行为。根据国家规定,清明节是法定节假日,学校必须保障师生完整的休假权,擅自缩短假期或强制上课均违反《劳动法》及国务院相关文件,情节严重的可向教育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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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假日明确要求放假三天
清明节作为传统节日和法定假日,放假时长由国务院统一规定。2025年明确4月4日至6日放假三天,学校无权单方面调整或取消。若未足额放假,需按标准支付加班报酬或安排补休,否则构成违法。 -
学校无自主取消假期的权利
部分学校以“升学压力”“自愿补课”为由缩短假期,实为违规行为。教育部门强调,学校自主权仅限于教学安排,不得侵占法定假日,违规行为将面临整改甚至问责。 -
**途径与注意事项
若遇学校违规,师生或家长可向当地教育局实名举报,或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馈。需保留课表、通知等证据,以便核查。
清明节不仅是休假权益,更承载祭祖与家庭团聚的文化意义。学校应依法落实假期,平衡学业与人文关怀,而非以“负责”之名剥夺师生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