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专项附加扣除中证书抵扣范围如下:
一、可抵扣证书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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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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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入类 :36项(如教师资格证、法律职业资格证、注册会计师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注册消防工程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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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类 :36项(如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焊工证、电工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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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类 :卫生资格/护士资格证书(含执业护士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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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抵扣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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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内,且证书需在取得当年申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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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年度最多享受3600元扣除,多证不可叠加。
三、申报流程
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在“继续教育”专项中填写证书名称、编号、发证机关等信息即可完成申报。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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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继续教育(如大学学历)与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不可叠加,但两者可分别享受最高4800元/年的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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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在汇算清缴时确认专项附加扣除,若预缴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或收入超标可申请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