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现业务的会计处理全过程可分为贴现时、票据到期两个阶段,具体如下:
一、贴现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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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录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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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追索权 :贴现时终止确认应收票据,直接将票据金额转入短期借款,同时确认财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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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追索权 :贴现时不终止确认,将票据金额计入短期借款,贴现利息通过“贴现资产——利息调整”科目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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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计算
贴现利息=票据金额×贴现率×贴现期限/12。例如:100万汇票贴现6个月,贴现率8%,则利息=100万×8%×6/12=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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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录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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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追索权 :
借:银行存款(97万)
财务费用(3万)
贷:短期借款(1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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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追索权 :
借:银行存款(97万)
财务费用(3万)
贷:短期借款(1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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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票据到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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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票人兑付
若出票人按时支付票据本金和利息,企业需偿还短期借款:
借:短期借款(100万)
贷:应收票据(1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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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票人未兑付
企业需承担债务,将未支付金额计入其他应收款,并支付给银行:
借:短期借款(100万)
其他应收款(未支付金额)
贷:银行存款(支付总额)。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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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确认判断 :需根据票据性质(是否附追索权)和贴现条件综合判断,审计时需重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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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流表影响 :贴现时若终止确认,现金流入计入经营活动;若未终止确认,现金流入计入筹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