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作为国家最高审计机关,权力覆盖财政、金融、国企等关键领域,具有 强制性、独立性和宏观监督权 ,可直接封存资料、移送案件并督促整改,是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监督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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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职权广泛且强制
审计署依法对中央及地方财政收支、国有金融机构、重大建设项目等实施全覆盖审计,拥有封存违规资料、冻结资产、移送违纪违法线索等强制权力。例如,对拒不配合的单位可提请公安、监察等部门协助,确保审计执行效力。 -
独立行使监督权
审计署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独立开展工作,不受其他行政机关干预。其派出机构直接垂直管理,审计业务自上而下统一部署,地方审计机关需执行审计署的决策,确保全国审计标准一致。 -
深度参与国家治理
通过跟踪重大政策落实(如新质生产力发展、民生保障)、揭示财政造假或债务风险,审计署直接影响宏观政策调整。其专项报告直报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推动制度完善和问题整改。 -
覆盖关键领域与高级别对象
监督范围包括中央部门预算执行、省部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国际援助项目等,甚至可对金融机构和央企开展资产损益审计,形成对权力与资金密集领域的常态化监督。
审计署的权力实质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免疫系统”,其权威性源于法律赋权与高层直接领导,既纠偏微观问题,更服务于宏观决策,是维护经济秩序不可替代的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