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不叫审计部,主要源于国际惯例、职能定位差异及历史沿革的综合影响,这种命名既体现其独立性监督特征,又与国际通行的审计机构称谓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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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惯例参考
全球多数国家的最高审计机构采用“审计署”(如英国National Audit Office)或类似称谓,强调其独立于行政部门的监督属性。中国沿用这一命名方式,便于国际交流与合作,同时区别于常规行政部门。 -
职能与级别特殊性
审计署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但职能上以监督为核心,而非行政管理。“署”字更凸显其专项执法与审计权威,如对财政收支、国有资产的全面审计,而“部”通常用于综合性行政管理机构(如财政部)。 -
历史与法律沿革
1983年成立时直接定名“审计署”,延续了民国时期审计院的传统,同时《宪法》和《审计法》均以“署”明确其法律地位,强化了名称的规范性。 -
语言习惯与辨识度
“署”在中文语境中多用于专项职能机构(如海关总署),公众已形成认知惯性;而“部”易与普通行政部门混淆,不利于突出其独立监督角色。
审计署的命名是职能、历史与国际实践共同作用的结果,既符合法律定位,也便于公众理解其独特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