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之所以称为“署”而非“部”,主要源于其职能定位、历史沿革及命名原则的考量,具体原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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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定位与独立性需求
审计署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承担对全国财政收支和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的监督职能。使用“署”这一称谓,有助于明确其与被监督对象(如财政部)的区分,避免“部”字可能带来的职能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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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与命名传统
我国审计机构历史可追溯至宋代,早期名称如“宰夫治官”等。新中国成立后,海关总署等机构沿用“署”字,形成传统命名习惯。审计署延续这一传统,既体现历史连续性,也便于与其他机构(如海关总署)的称谓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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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性与层级特征
“署”在国务院机构体系中通常用于指代具有特定职能的独立部门,如审计总署、海关总署等。这类机构虽属部级,但职能专一且需保持独立性,使用“署”字更符合其权威性和技术性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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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名原则与实践
审计署的命名遵循“体现独立性、权威性”的核心原则。国务院在1983年正式成立时,通过专题讨论确定“署”字,旨在强化审计机关在行政体系中的特殊地位,避免与其他部委的名称混淆。
审计署的“署”字既承载了历史传承,又符合其职能定位和独立性要求,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命名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