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特派办与审计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机构性质、管理权限、职能定位及工作特点等方面,具体如下:
一、机构性质与隶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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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厅 :省级政府组成部门,属于地方政府职能机构,业务接受审计署指导,但人事、财政等由省级政府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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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派办 :审计署直属派出机构,实行垂直管理,不受地方政府干预,直接对审计署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管理权限与职能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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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厅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财政收支、国有企事业单位财务等审计监督,是地方审计工作的主导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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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派办 :聚焦中央财政资金、中央企业及金融机构的审计,承担专项审计任务(如国际援助、扶贫资金等),审计结果直接提交审计署。
三、设置范围与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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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厅 :按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是地方行政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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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派办 :全国仅设18个,分布于北京、上海、广州等18个重点城市,不按省区划分。
四、工作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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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厅 :工作内容更贴近地方治理,需协调地方资源,涉及面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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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派办 :工作强度大,需频繁出差(如一年近200天),审计对象多为跨区域单位,专业性要求高。
五、人员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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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厅 :人员规模较大,福利待遇与省直机关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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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派办 :人员较少(百余人),收入一般低于省直机关,职业发展路径更依赖垂直晋升。
总结 :审计厅是地方综合审计机构,特派办是审计署的垂直派出机构,两者在职能、管理及工作方式上存在本质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