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24年养老金调整方案出炉:人均定额增27元,调整比例为3%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6月28日公布了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的规定,调整比例以全省2023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3%确定。此次调整对象为202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调整办法
调整办法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调整相结合的方式,统一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 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27元,体现公平原则,全省退休人员实行统一标准。
- 挂钩调整:与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和缴费年限挂钩,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部分,以本人2023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0.9%;与缴费年限挂钩部分,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每满一年增加0.5元/月,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一年增加1.6元/月。
- 适当倾斜调整:针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进行倾斜调整。
适当倾斜调整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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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龄退休人员:
- 年满70周岁未满80周岁的人员,每月增加25元;
- 年满80周岁未满90周岁的人员,每月增加50元;
- 年满9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每月增加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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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
- 在一类至六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的人员,每月分别增加5元、12元、20元、30元、45元、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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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退休军转干部:
- 继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予以倾斜,确保其基本养老金水平不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
调整时间和发放
符合调整对象的退休人员,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办法,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最晚在7月底前发放到位。
总结
四川省2024年养老金调整方案的出台,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确保了全省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并激励了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机制。希望广大退休人员能够及时了解相关政策,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