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2024年主要依据《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2023年修订)及2024年新施行的《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执行,核心内容如下:
一、质量责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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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法人责任
承担水利工程质量首要责任,需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落实质量责任制,加强全过程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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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建单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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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单位 :对勘察、设计质量负责,参与工程验收并提出质量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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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按设计图纸施工,保证施工质量,禁止擅自修改设计或偷工减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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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 :实施施工质量监理,承担监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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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供应商 :依据资质和合同要求,提供真实检测数据及合格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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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督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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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监管
水利部及流域管理机构负责全国/流域质量监督,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执行属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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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过程监管
重点核查资质合规性、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强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及数字化监管。
三、质量事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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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定义与原则
因建设管理、勘察设计等导致工程质量问题需处理的事故,适用“四不放过”原则(原因未查清、责任未处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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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划分
水利部、流域管理机构及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按层级负责事故调查处理。
四、技术标准与实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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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与工艺
严格材料检验(如钢筋、水泥等),确保符合设计及国家标准。2. 信息化管理
推广“数字孪生”技术,实现质量数据实时采集与分析,提升监管效率。
以上规定通过明确责任主体、强化监管手段及完善事故处理机制,保障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