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施工质量评定规程是规范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强制性标准,其核心在于明确质量等级划分、评定程序及责任主体,确保工程安全性和耐久性。该规程通过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三级评定体系,结合现场检测、资料核查、功能验证等方式综合判定质量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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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划分标准
工程质量分为“合格”与“优良”两级。合格需满足设计文件及规范基本要求,优良则在合格基础上实现更高标准的工艺控制与性能指标。关键指标如混凝土强度、防渗性能等实行“一票否决制”。 -
评定程序与责任分工
- 施工单位自评:完成分项工程后48小时内组织自检,留存检测记录。
- 监理单位复核: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抽查,重点核查隐蔽工程。
- 项目法人认定:组织设计、施工、监理三方对单位工程进行最终验收,需同步形成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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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技术控制要点
针对大坝、隧洞等核心部位,规程要求:- 采用无损检测技术(如地质雷达)评估结构完整性;
- 建立质量追溯系统,记录材料批次、施工人员及机械参数;
- 汛期施工需专项评定排水系统与临时防护措施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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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处理机制
出现质量缺陷时,必须按“整改-复验-闭合”流程处理。严重不合格项需停工整改,并报省级水利主管部门备案,整改方案需经原设计单位签字确认。
水利水电工程竣工后,质量评定结果将直接影响工程验收与运行许可。建议参建单位严格遵循规程动态管理原则,尤其关注高边坡支护、基础灌浆等高风险环节的实时质量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