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职称评审旨在通过公开、科学、规范的方式,选拔和激励农业领域专业技术人才,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以下为评审的关键亮点及具体内容:
1. 评审对象
- 申报对象为在广东省内从事农业技术、农业工程、农业经济等领域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才。
- 涉农非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领域的乡村工匠,以及长期在基层一线从事技术推广服务的人员也可参与评审。
2. 评审条件
- 申报者需满足职称资历年限要求,如副高级职称需具备相应年限的基层工作经验。
- 申报材料需包括个人业绩、技术贡献及行业影响力等内容,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3. 评审流程
- 评审工作实行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确保透明度。
- 评审分为纸质材料和网上申报两个阶段,具体时间为每年的2月至3月,评审结果通常于6月底前公布。
4. 注意事项
- 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服务地点不在基层一线的人员不得申报。
- 跨系列申报需提供相关业绩材料,确保符合涉农领域的要求。
总结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职称评审为农业领域人才提供了公平、公正的发展平台,通过完善评审体系,进一步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申报者需提前了解政策要求,准备充分的申报材料,确保顺利参与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