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中小学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申报人员需满足学历、工作年限、教学能力、师德表现等多方面要求,具体如下:
一、学历与工作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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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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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需获博士学位且取得一级教师职称满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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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需获硕士学位且取得一级教师职称满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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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学历需取得一级教师职称满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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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学历需取得一级教师职称满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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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格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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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专业不符合学历要求但工作年限达标(如一级教师满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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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中心校教师学历要求放宽至大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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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学能力与工作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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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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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中小学教师每学年完成不少于320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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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岗位教师需完成专任教师1/2的教学量,且每学期听课、评课不少于6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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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需完成不少于120课时教学量,且每学期听课、评课不少于4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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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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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且教学效果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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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或参与市级以上优质课、示范课,并获奖(如县级以上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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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师德与专业发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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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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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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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高级、正高级职称需有1次优秀等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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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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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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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教学研究、课程改革,取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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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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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晋升与行政职务 :担任校级行政职务1年以上需取得相应培训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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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格条件 :国家级表彰、省级教学成果奖等可适当放宽聘任年限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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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一票否决制” :存在严重违纪行为者3年内不得申报。
以上条件综合自河南省教育厅发布的最新文件,具体评审时可能根据学校类型、学科特点等微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