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申诉求决类事项的六种处理程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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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法涉诉程序
适用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需通过诉讼、复议、刑事立案等法定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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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程序
通过仲裁部门解决符合仲裁协议或法律规定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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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程序
适用于党员申诉、申请复审等事项,由党的机关按党内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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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程序
包括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政府信息公开等,由行政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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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履职程序
**人申请查处违法行为或要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财产权职责时,由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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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程序
不属于上述情形的,由有权机关听取**人陈述,调查核实后出具处理意见书;重大复杂案件可举行听证。
补充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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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和解可作为前置程序,在双方自愿且不违反政策法规的前提下进行,达成一致后制作书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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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可对处理结果申请复查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