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违规违纪行为严重破坏党的形象和公信力,近年来中央纪委通报的典型案例显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公款吃喝、滥用职权等问题屡禁不止,部分党员干部甚至在党的二十大后仍顶风作案。 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更暴露出个别党员理想信念滑坡、纪律意识淡薄等深层次问题,必须从严查处、以儆效尤。
- 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是高频问题。贵州银行原行长许安收受购物卡、高档白酒折合6.35万元,山东临沂罗庄区原副区长宋连宗长期收受现金、购物卡,此类行为往往与权钱交易交织,成为腐败温床。
- 公款消费和宴请管理漏洞突出。天津泰达控股原高管王刚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内部食堂宴请,信阳市工信局副局长李言峰在安全生产检查中“吃老板”被当场查处,暴露出特权思想和监管缺失。
- 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危害深远。青岛李哥庄中学食堂管理人员王圣参挤占学生伙食费为亲属多发工资,菏泽牡丹区村干部违规收取群众管理费,直接损害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
- “**”问题隐形变异需警惕。如贵州麻江县原供销社主任李庆松接受免费房屋维修服务,天津宁河区原副主任田淑敏虚报政绩套取专项资金,形式隐蔽但性质恶劣。
当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正深化风腐同查同治,对顶风违纪行为“零容忍”。党员干部需以案为鉴,将纪律规矩内化为政治自觉,而群众监督和制度约束的双重发力,将是遏制违规违纪的关键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