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机构骗钱是否构成诈骗,关键在于其行为是否符合“非法占有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法律要件。 若机构明知无力履约仍诱导缴费、虚假宣传师资或效果、卷款跑路等,则涉嫌诈骗罪;若仅为服务质量纠纷或退费争议,则属于民事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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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的认定标准
法律明确要求行为人主观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客观上通过虚构或隐瞒关键事实骗取财物。例如:机构伪造办学资质、承诺“包过名校”但无实际能力、收取高额费用后失联等,均可能被定性为刑事诈骗。若涉案金额超过2万元(个人)或10万元(单位),即可达到立案门槛。 -
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的界限
单纯夸大宣传(如“名师授课”但师资普通)或未按合同退费,通常属于民事违约,消费者可通过投诉或诉讼**。但若机构在濒临倒闭时仍以“限时折扣”诱骗续费,或挪用学费用于非法投资,则可能升级为刑事犯罪。 -
消费者取证与**要点
遭遇可疑行为时,应保存合同、缴费凭证、宣传资料、沟通记录等证据。若怀疑诈骗,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资金流向证明(如转账记录);若属民事纠纷,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或教育主管机构投诉。
提示:选择教育机构时务必核实资质,避免预存大额费用。若遇异常促销或承诺过于夸张,需提高警惕,及时通过法律途径止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