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政审通过后,将进入上级党委预审、支部大会表决、预备期考察等核心阶段,其中《入党志愿书》填写规范和预备期教育管理是重点环节。 政审结束后,党组织会综合审查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情况,确认其是否符合党员条件。
第一步:上级党委预审。基层党支部将政审材料、培训证明、思想汇报等提交上级党委进行资格复核,重点核查发展程序合规性及材料完整性,通常5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预审意见。
第二步:填写《入党志愿书》。预审通过后,发展对象需在支部书记或培养人指导下填写《入党志愿书》,内容包括入党动机、个人履历、社会关系等,所有信息须经支部逐一核对并签字确认。
第三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召开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参加的支部大会,发展对象需汇报个人情况,入党介绍人发表意见,支部委员会报告审查情况,经无记名投票获半数以上赞成方可通过。
第四步:上级党组织谈话。党委指派专人在审批前与发展对象谈话,重点了解其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及理论知识掌握程度,形成谈话意见并反馈至党委。
第五步:党委审批。党委在3个月内集体讨论决议是否批准接收预备党员,审批结果通知支部并在党员信息系统中录入数据,党龄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算起。
第六步:入党宣誓与预备期培养。预备党员需参加集中宣誓仪式,随后进入至少1年的预备期,期间需定期提交思想汇报、参加组织生活,接受支部考察。预备期满前1个月主动提交转正申请,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党委批准后成为正式党员。
提示:预备期内需注意按时参加组织活动、及时缴纳党费,转正流程需本人主动发起;若出现重大违纪或考察不合格,可能延长预备期或取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