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业绩成果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以下五类,需根据具体申报场景选择适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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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项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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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中标通知书、开工报告、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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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单、工程图纸、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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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证明或任命书(需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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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与学术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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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报告(结题报告)、课题成果验收证明或鉴定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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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首页及期刊收录证明(待发表论文需额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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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封面及本人撰写章节的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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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与奖励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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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专利证书、参与工程建设项目获得的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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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行业或专业领域获得的奖项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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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与能力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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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如工程师、教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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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亲属关系回避申报备案表(适用于公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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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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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或单位对个人工作成果的书面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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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文件(需主管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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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所有材料需真实有效,工程类材料建议加盖单位公章,科研类材料需提供期刊或专利局认证文件。不同单位或职称对材料要求可能略有差异,建议提前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