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庆租房并缴纳个税的纳税人,每月最高可享受15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该标准适用于主城九区及周边部分区域,需满足无自有住房、签订合法租赁合同等条件,通过个税APP填报即可抵扣。
一、扣除标准及适用范围
重庆市作为直辖市,执行每月1500元的租房专项附加扣除上限。适用范围包括在重庆主城区(如渝中、江北、渝北等)及其他城区(如涪陵、万州等)工作且无自有住房的纳税人。夫妻双方在同一城市工作的,仅一方可申请扣除。
二、申报条件与材料
- 无自有住房:纳税人及配偶在重庆均无房产;
- 合法租赁合同:需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租赁期限、租金等条款;
- 留存备查资料:包括合同编号、房东身份信息(若为个人房东)或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若通过机构租房)。
三、申报流程
- 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入“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模块;
- 选择“住房租金”选项,填写租赁房屋地址、合同起止时间等信息;
- 根据系统提示上传或补充相关材料,提交后系统自动计算抵扣额度。
四、注意事项
- 跨区域租房:在远郊区县(如巫山、城口)租房,扣除标准仍为1500元/月;
- 多城市工作:若同时在多个城市租房,仅可选择一处作为扣除地;
- 年度汇算:预扣预缴未足额抵扣的,可在次年3月至6月通过综合所得汇算清缴补扣。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应及时完成申报,抵扣额度将直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降低税负。若更换租房地址或合同到期,需同步更新信息以确保抵扣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