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律师执业证是公职人员从事法律服务的法定凭证,其申请和管理需严格遵循相关法规。以下是关键信息整合:
一、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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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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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资格,且为公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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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法律事务工作满2年,或曾任法官、检察官、律师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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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行良好,所在单位同意其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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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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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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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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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被立案调查、纪律审查或列为失信对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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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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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审核
- 由所在单位同意并提交材料,包括资格证书、身份证明、申请表及工作经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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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机关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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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党政机关及垂直管理单位向司法部申请,省级单位向地方司法行政机关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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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通过后,由司法部或地方司法局核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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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证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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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与年检 :证书需每年进行年检注册,逾期不得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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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申领后需向同级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
四、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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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文件 :申请表、资格证书、身份证明、工作经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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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 :单位公函、照片(律师袍照)等。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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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可通过线上平台(如政务服务网)办理,需确保材料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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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与律师资格证不同,前者是执业凭证,后者是资格认定。
以上信息综合自《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