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退休人员烤火费发放标准根据退休人员类型和补贴政策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补贴对象与标准
-
已参保离休人员及移交地方管理的退休教师
比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标准发放,若低于参保退休人员标准,则按 3161元/月 执行。其中:
-
离休人员(含建国前老工人):发放基本离休费、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生活补贴;
-
退休(退职)人员:发放基本退休(退职)费、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生活补贴。
-
-
已参保退休/退职人员
按2014年度全省企业参保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 1205元 确定,另加自2010年以来政府补贴的 750元 ,合计 3161元/月 。
-
其他特殊群体
-
取暖面积计算 :补贴面积按住宅建筑面积扣减10%公摊面积(有电梯/消防通道的住宅扣减15%);
-
低保户/困难职工家庭 :超过70平方米部分由个人负担;
-
重点优抚对象/“两参”退役人员 :超过100平方米部分由个人负担。
-
二、发放时间
-
常规退休人员 :取暖补贴通常与 10月份养老金 同步发放;
-
分月发放 :部分群体(如2010年退休人员)可能分5个月发放,例如2024年继续执行11月80元、次年12月及2月各160元、次年3月80元的方案。
三、注意事项
-
具体补贴金额可能因地区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单位人事部门;
-
若发现补贴标准有误,可通过12333热线或当地社保局反映情况。
以上信息综合了近年政策文件及官方咨询结果,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