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职工取暖费补贴标准因人员类型和供热方式不同而有所差异,主要分为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企业职工及特殊群体三类,补贴金额从700元到按面积计算(22元/平方米)不等,其中行政事业单位职工执行统一标准,企业职工通常为固定额度(如1200元左右),而城市特困群众等特殊群体可享受财政全额补贴或700元/户的定额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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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职工
补贴标准依据2011年文件(石财〔2011〕17号)执行,按住宅建筑面积扣减公摊后计算(无电梯扣10%,有电梯扣15%),公式为:补贴面积×22元/平方米。例如,100平方米住宅无电梯的补贴为:100×0.9×22=1980元。 -
企业职工及退休人员
企业职工一般发放固定金额(约1200元),退休人员由社保局发放基本退休金同等额度,不足部分由企业补足。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则由原单位全额发放。 -
特殊群体(低保户、优抚对象等)
集中供热家庭按房产证面积扣减公摊后计算(70平方米内全额补贴,超出自负),补贴金额为:补贴面积×22元/平方米;未参加集中供热的家庭统一补贴700元/户。
取暖费补贴由单位或社保局发放,特殊群体补贴需通过财政审核。建议职工根据自身情况核对房产面积、供热方式及所属单位类型,确保补贴准确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