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申请再审申请书是当事人对生效判决、裁定或调解书提出异议时使用的法律文书,需按照规范格式书写。以下是关键要点:
一、基本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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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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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工作单位、住址及联系方式,法人需注明名称、住所及法定代表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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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申请人:对应原审诉讼地位(如原告、被告等),需写明姓名或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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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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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明确标注“因与……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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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审法院及文书:写明作出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法院名称及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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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请求
- 明确具体请求,如撤销判决、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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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和理由
- 需符合法定情形(如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违反自愿原则等),结合具体案例说明错误之处。
二、法定情形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常见情形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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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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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参与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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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自愿原则达成调解协议等。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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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不停止原判决/裁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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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申请人签名、盖章或捺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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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生效裁判文书副本。
四、模板示例
(参考最高人民法院样式)
“再审申请人:×××,因与×××……一案,不服××××人民法院……号民事判决,现申请再审。请求……。事实与理由:……”。
提示:具体内容需结合案件事实调整,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