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再审申请书的用语需遵循规范性、准确性和专业性原则,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信息表述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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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身份
明确标注再审申请人(包括一、二审诉讼地位)、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址及联系方式,需与生效法律文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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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引用
准确写明作出原生效裁判的法院名称、案号及文书名称,例如“不服××人民法院(2023)××民初字第×号判决”。
二、再审请求与事实理由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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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明确
列出具体撤销或变更的诉讼请求,需与原审判决存在直接关联,例如“请求撤销原判决中关于××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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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与理由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列举的事由(如审判组织不合法、违反法定程序、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等),结合原审裁判文书,逐项说明具体事实及法律依据,避免使用模糊或笼统表述。
三、格式与规范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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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严谨
包含申请人/被申请人信息、原审裁判文书、再审请求、事实理由、受理法院等核心内容,需分点清晰,避免冗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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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规范
使用法律术语准确表达,避免口语化表述。例如“判决事实认定错误”“违反法定诉讼程序”等专业用语。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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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 :申请再审应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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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完整性 :除申请书外,需提交身份证明、生效法律文书原件及复印件、原审证据等材料。
通过以上规范用语和结构设计,可确保再审申请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提高案件审查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