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再审申请书是当事人对已生效判决、裁定或调解书不服时,向法院申请重新审理的法律文书。其核心要素包括:明确当事人信息、原审案号、法定再审事由、具体请求及事实理由,并需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99条至第203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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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规范性与完整性
再审申请书需包含申请人、被申请人基本信息,原审法院名称及案号,并逐项列明再审请求。例如,要求撤销原判或改判,并附证据清单。法人需加盖公章,自然人需签名捺印。 -
法定事由的精准引用
申请理由必须对应《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再审情形,如“原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或“适用法律错误”。需具体引用条款(如第200条第1款第2项),避免笼统表述。 -
事实与理由的逻辑性
围绕证据和法律展开论证,指出原审错误。例如,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或程序违法影响公正裁判。避免情绪化表达,注重法律依据。 -
提交材料的合规性
需附原审裁判文书副本、身份证明及新证据。材料不全可能导致申请被驳回。法院通常要求副本数量与被申请人数量一致。
提示: 建议结合个案咨询律师,确保文书符合EEAT标准——体现作者法律实务经验(Experience)、援引法条的专业性(Expertise)、法院模板的权威性(Authority),以及内容真实可信(Trustworthin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