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
政审不合格时,相关部门会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具体原因。以下是相关说明:
一、通知的基本原则
-
必须通知本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相关规定,政审结果不合格时,招录机关有义务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本人。
-
通知方式与时间
-
通常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告知,可能伴随补交材料或面谈要求。
-
通知不会在初步筛选阶段(如笔试、面试)立即终止考试,需完成所有环节后统一处理。
-
二、告知原因的考量
-
原因透明度
-
具体原因可能因涉及个人隐私或社会稳定因素而部分保密,但考生有权了解主要不合格原因(如刑事处罚、违反党纪等)。
-
例如,因犯罪记录不合格通常会明确说明,而轻微违纪或材料瑕疵可能仅提示需补充证明材料。
-
-
特殊情况处理
- 对于涉及国家安全、重大刑事犯罪等敏感问题,可能仅通知考生本人,不向其他单位或亲属透露细节。
三、申请复核与救济途径
-
若对政审结果存疑,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
复核流程通常包括提交书面申请、受理机关调查核实等环节,需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四、注意事项
-
材料真实性 :备考期间应确保档案材料(如学历、奖惩记录)真实完整,避免因材料造假导致政审失败。
-
结果公示 :政审与体检结果一并公示,未通过者将进入考察环节取消录用。
政审不合格时通知及原因告知是法定程序,考生应关注官方渠道信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