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回答问题: 当采购人对评标结果存疑时,应首先核实评标过程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及时与相关部门或监管机构沟通,提出质疑或投诉。
分点展开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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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实评标过程:
- 法律法规:确保评标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招标文件:检查评标过程是否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
- 评标记录:查看评标委员会的评标记录,核实评分依据和结果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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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质疑:
- 质疑主体: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可以作为质疑主体。
- 质疑对象:质疑对象通常是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
- 质疑时限:根据相关规定,质疑应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 质疑方式:以书面形式向相关部门或监管机构提交质疑函,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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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
- 投诉条件:如果质疑未得到满意答复,采购人可以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 投诉内容:投诉内容应包括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 投诉处理时限:监管部门应在收到投诉后3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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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救济:
- 行政复议:对投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末段总结或提示: 当采购人对评标结果存疑时,应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及时核实评标过程、提出质疑或投诉,并寻求法律救济,以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公正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