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
教师资格认定是否查病史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主要分为以下要点:
一、体检项目与病史核查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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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项目范围
教师资格证体检通常包括血常规、肝功能、胸片、心电图(EKG)、内科、外科、五官科、眼科等基础项目,部分地区(如河南、北京)可能增加淋球菌、梅毒螺旋体等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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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病史的核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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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申报 :申请人需在体检表中如实填写既往病史,包括疾病名称、患病时间、治疗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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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认定 :若隐瞒重大疾病(如精神病史、传染病等),即使体检结果正常,仍可能影响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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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体查病史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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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史
《教师资格条例》明确要求核查精神病史,包括重度精神病、脑器质性精神障碍、精神活性物质依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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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与慢性疾病
活动性肺结核、急慢性病毒性肝炎、梅毒等需治愈者方可通过认定;肝炎病毒携带者或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者,不宜从事幼儿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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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形
严重口吃、失声、口腔生理缺陷等可能影响教学能力的疾病也会被核查。
三、地区差异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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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标准统一性 :体检项目基本一致,但具体要求可能因省份而异,建议以当地教育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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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风险 :若故意隐瞒疾病史,可能因体检报告与申报信息不符导致认定失败。
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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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咨询确认 :通过当地教育考试院官网或认定机构获取最新体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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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实填写 :若存在影响教学的疾病,应及时治疗并取得医疗机构证明。
教资认定 会查病史 ,且与体检项目结合进行,建议以官方要求为准并如实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