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村并居本质上不同于传统拆迁,核心区别在于自愿性、资源整合导向和权益保障机制。该政策通过“3不搬2不拆”原则(如保留劳动能力农户住宅、保护历史建筑等)实现平房换楼房的无缝过渡,且无需补差价。首批合并案例显示,政策更注重优化土地配置而非****,例如黑龙江星火村通过产业升级让村民实现家门口就业。
分点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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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质差异
合村并居是乡村振兴下的资源重组措施,法律明确其与拆迁的强制属性不同,需以村民自愿为前提。例如江苏如东县强调“不拆散家庭结构”“不脱离生产资料”,确保农民生计延续。 -
实施标准与保障
- “3不搬”:特殊需求家庭、自给自足农户等可保留原居住地;
- “2不拆”:安全房屋和历史文化遗产均受保护。安徽凤台县合并后新建小洋楼,村民生活质量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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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矛盾与优化
部分农民担忧就业难、补偿标准低等问题,但政策通过配套产业(如齐齐哈尔发展二三产业)逐步化解矛盾。
总结来看,合村并居以“整合替代拆除”为核心,需因地制宜推进。农民可通过评估房屋价值置换楼房,同时保留原有社区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