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年限或行驶里程
报废车的标准主要依据使用年限、行驶里程、安全技术标准及排放要求综合判断,具体如下:
一、使用年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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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运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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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微型载客汽车(5座及以下)及7座SUV:无使用年限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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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车辆(如货车、客车):累计行驶60万公里需强制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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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车辆(如出租车、皮卡):分别按8年、15年等年限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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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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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载客汽车: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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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客运汽车: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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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营运载客汽车(如小型教练车):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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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驶里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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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万公里 :小型、微型非营运汽车及7座SUV行驶60万公里后需强制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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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车辆 :累计行驶30-50万公里(如货车、客车)需报废
三、安全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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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检不达标 :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取得合格标志需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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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不达标 :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如制动、转向等)
四、排放标准
- 超标排放 :经控制技术或修理后仍不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如CO₂、噪声)
五、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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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故 :涉及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车辆需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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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件缺失 :车架、发动机等“五大总成”或尾气后处理装置缺失
六、政策调整说明
2024年政策调整后, 取消单纯以年限为报废标准 ,但 保留行驶里程60万公里的强制报废线 ,并延长了其他类型车辆(如货车、客车)的检验周期至15年。对报废车回收流程进行了规范。
以上标准综合了车辆实际使用状况和技术指标,确保报废车辆符合安全与环保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