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加计抵减政策的会计分录处理核心为: 实际抵减时通过“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与“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科目联动, 需分阶段记录计提、抵减及结转过程, 且政策到期后结余金额需冲回成本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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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加计抵减额:
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以生活服务业为例)计提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减进项加计额)”,贷记“其他收益”。若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则贷记“营业外收入”。 -
实际抵减应纳税额:
抵减前应纳税额大于可抵减额时,全额抵减: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记“应交税费—待抵减进项加计额”及“银行存款”(实际缴纳部分)。若应纳税额为零,则结转下期抵减。 -
政策到期处理:
未抵减完的结余金额需冲回:借记“主营业务成本”或“管理费用”,贷记“应交税费—待抵减进项加计额”,终止抵减资格。 -
跨年度差错更正:
若前期错误全额计提未实际抵减,需按会计差错处理:追溯调整法下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冲回;未来适用法则直接调整当期“其他收益”。
提示: 确保税务申报表与账务数据一致,保留政策适用性证明备查。不同行业抵减比例可能调整,需以最新政策为准。